北京企业新增股东怎么办理?
公司股东按照他所认缴的注册比例承担公司责任和享受利益,公司在成立之初就会决定好公司的股份及法人,确定好后才能继续后续的登记流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股东增加和减少都是会有可能发生的,那么,北京企业新增股东怎么办理?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需要的准备材料
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下载);
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下载);
3、原股东会决议(甲同意修改章程;乙同意股权转让);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般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增资扩股;另外一种就是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变更登记申请书等。一般来说第二种是比较常见的,不用办理增资直接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
二、北京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网上预约受理申请,或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后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出具《企业登记材料核查事项通知书》的方式,作出是否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在五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后,持《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改变税收
5、变更银行信息(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在基本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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