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注册材料有哪些?
合伙公司注册时除了要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外,最重要的就是准备正确扔效的办理材料,因为这些办和我是要提交到工商局,并接受工商局的审核的。无论是材料不齐全、不正确都会影响合伙公司注册的速度。所以如果你想要快速的守成合伙公司注册的办理,那么就必须要做好办理材料的准备工作。
合伙公司注册材料有哪些?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证明文个把详情如下:
⑴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⑵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⑷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⑸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⑺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9.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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