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地址变更,办理税务迁出和迁入
注册地址是可以变更的,如果涉及到跨区或者跨省市变更,那么就需要办理税务的迁出和迁入。迁出指的是从公司税务当前所在税所迁出来,迁入指的是公司地址变更后,将税务迁入到变更后的税所。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麻烦,而且耗费的时间相对较长。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注册地址变更时,如何办理税务的迁出和迁入。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1、向工商申请预约变号;
2、网上登记提交材料;
3、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及指定代表的证明,可在网上下载,带上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到工商局进行办理;
4、材料通过审查之后,就可以到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5、变更完注册地址之后,其他地址信息的证照也要一并变更,比如相关的资质也是要一并变更的。
税务迁出和迁入方式
一、跨区迁出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企业迁出申请一份(注明联系电话)
3、工商户的企业准予变更通知书
4、新地址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书
5、如企业还有其它变更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办理程序
1、企业将资料提交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对资料齐全的申请,由窗口受理后交管理科审批。
2、管理科审批结束后,窗口电话通知企业办理发票缴销、金税抄税、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拆除“两卡”等手续,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3、企业提出迁移申请的,当月不得开具任何发票,否则迁移将顺延一个月。
二、 跨区迁入需要资料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非一般纳税人不需提供)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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