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

企常青官方微信 看谁扫的快! 福利就是你的!
主页知识库记账报税

什么是偷税?偷税应如何处理?

2017-03-14 00:00:00
1286
来源:企常青

什么是偷税?偷税应如何处理?

一、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二、采取下列手段之一,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的行为构成偷税犯罪:

  (一)偷税手段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帐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帐凭证的行为。)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二)偷税数额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税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三、对偷税行为应如何处理?

  (1)偷税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所偷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实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四、相关解释及确定

  偷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偷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偷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

  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偷税罪。各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偷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三)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等。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未经处理”,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同一偷税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法定罪并判处罚金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延伸阅读:

中国式偷税绝招

声明:以上内容由企常青结合政府网站、互联网及相关政策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发送邮件至 shichang@qichangqing.com 进行反馈,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企常青

相关最新文章

公司对外投资款怎么做账?

公司对外投资款是指公司投资于境外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这种投资可以是直接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形式。那么,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会计应如何做账?

企业记账:包装物计入什么科目?

包装物通常计入“库存”科目。在财务会计中,包装物被视为库存的一部分,因此成本会被计入库存成本中。当包装物被使用或销售时,其成本会随着库存的变化而相应地计...

分公司怎么开基本户?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

北京财务托管服务

财务托管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将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专门的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根据企业经营需求打理企业财务相关事宜,包含: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整理账务、税...

北京餐饮公司代理记账

在企业日常经营往来过程中,少不了一些餐桌上的应酬,然后走报销流程。那么,企业取得这些发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又应如何入账呢?接下来,企常青代理记账来为...

工商核名
知识库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