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分公司-提供工商及税务代办服务
企常青总部位于北京,为全国中小企业提供北京分公司注册服务。任何企业均可以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按照要求需要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除了用于业务拓展以外,还能够为员工上社保。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北京注册分公司服务。
一、哪些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
有资格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包括:内资公司、外资公司、集团企业、股份公司等。
二、北京分公司名称注册要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三、北京分公司注册材料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6、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
9、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10、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四、北京分公司税务登记
(一)分公司税务登记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企业党建表;
5.“多证合一"信息采集表。最好是登录您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审批局网站下载查询下办理的资料。
(二)分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1.税务登记: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发票认购: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3.纳税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纳税人,除金融企业以一季度为一期外,其他原则上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人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
上述内容为“北京注册分公司”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