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材料及流程
想要在北京注册一家公司怎么办理?首先我们应该确认好公司的基本信息,包含:名字、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股东以及场地等;随后,我们需要准备好企业登记的各个材料,并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提交材料,这样我们就完成了企业登记的手续。再然后,工商部门会对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就会发放营业执照。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北京注册公司的材料及流程,方便大家熟悉相关业务。
一、北京注册公司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规范。
【2】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二、北京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例:北京(地区名) 某某(企业名) 贸易(行业名) 有限公司(类型)。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3、审 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4、刻 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三、北京注册公司条件
1、公司注册地址条件
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地址,并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写字楼、门面),普通居民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
2、法人条件
如果法人有注册多家公司,有一家如果税务不正常,就不能在次注册公司成为法人!法人成立了一家一人制有限公司,100%控股,在次成立公司就必须有股东。
3、注册资金条件
虽然政策不在限制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而且实行认缴制,无需再进行验资,但是行政法规对某些特殊公司另有规定,实际上来说注册资金多少是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的。
4、公司人员条件
公司需有一名法人,可有股东担任;公司可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或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并且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监事,但股东可有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5、公司财务方面的条件
必须开设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并且公司设财务人员一名可有聘请兼职或专职财务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上述内容为“北京注册公司材料及流程”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 常 青专业的工商财税服务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为您提供注册公司解决方案,包含:公司核名、企业登记、提供地址以及税务登记相关业务。